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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捕蝉之二

小说:毛神传 作者:奥玛乃康 更新时间:2015/1/2 8:46:27

此人不是别人,正是胡少光。

“是你。”胡混认出了胡少光,但他不知此人姓甚名谁,更不知道自己曾经吃他暗算,险些命丧黄泉,心中为之一宽。

胡少光似乎不识胡混,回过头来,怔怔地审视了半晌,忽地跳将起来,激动地叫:“老弟,是你吗?”

胡混跳下马来,拱手道:“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,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老兄,真巧!”

胡少光抱住他的肩头,道:“救命之恩,在下无日不敢或忘,前闻老弟罹难,令我痛心疾首,原想着等来世结草衔环以报,不意老弟安然无恙,真令人喜出望外……”悲喜之情溢于言表,甚是真诚感人。

胡混却是惊弓之鸟,不敢托大,打个哈哈,道:“区区小事,何足挂齿?”

胡少光正色道:“对你是小事,对我却是救命之恩。常言滴水之恩,当涌泉以报,何况救命之恩?”

“老兄谈吐不俗,是汉人?”

胡少光顿足道:“看我,见到老弟便乐疯了,居然忘了通名。在下胡少光,是汉人,请坐!”

胡混在石块上落座,道:“在下胡混……”

胡少光取出马料,一边热心地为胡混喂马,一边道:“老弟,不必报姓名,在峥霄宫中,我便知道你的大名了。”

“兄台在峥霄宫作甚?”胡混不动神色:“为二宝?”

“什么二宝三宝,”胡少光嗤之以鼻:“我游历江湖,去峥霄宫,只是适逢其会看热闹,不意险些枉送性命,真令人懊悔不已。”

“人人都为二宝而疯狂,你不动心?”胡混试探道。

“去你的!”胡少光喂上马,从褡裢中取出二只小铜碗:“甘珠尔经成书于数千年前,而水晶宫的传说仅有数百年,水晶宫的秘密岂能藏在经书之中?纯系以讹传讹胡说八道,我一点也不相信。请喝茶!”为胡混盛上奶茶,又递过一块羊肉,甚是殷勤。

“胡兄意欲何往?”胡混将信将疑,接住了茶碗。

胡少光道:“在下祖居湟中,奉父命游历江湖,闯荡数载一事无成,年关将近,倦鸟归林。不过,我要先去河州访友,然后回家,老弟何往?”

“羁鸟恋旧林,他鱼思故渊,与你同出一辙,回家。”胡混不敢泄露行藏,半真半假地道:“闯荡一载,累了,也怕了,再乱闯恐怕真的会丢了小命,所以,回去之后,我要娶房媳妇安安稳稳地过日子,再也不闯江湖了。”

“老弟的事,我也听说了。”胡少光满脸同情之色:“江湖鬼域,的确凶险莫测,老弟的确不适合在江湖上乱闯。峥霄宫的遭遇,想起来便令人股栗不已,回去之后,我也要说服老爷子,从此告别江湖。此去中原,湟中是必经之地,老弟若不嫌弃,不妨与我同行。”

胡混瞥了一眼他头上黄巾,道:“据闻草原之王每隔三年五载,便要举行一次较技大会,从中选拔武士,武功高强者授予黄巾、红巾等等,老兄身着蒙古袍,头扎黄巾,不怕犯忌吗?”

胡少光“呵呵”一笑,道:“蒙古人崇尚黄红二色,扎黄巾者不止我一人。草原上气候寒冷,蒙古袍比汉装更能御寒更精神,所以我喜欢穿它,老弟何必多疑?”

胡混素来口齿伶俐,机警过人,立刻接言道:“不是小弟多疑,而是惟恐老兄是王爷手下有身份的人,在下则是一个江湖混混,尊卑有别,冒犯了大驾。”

“呵呵!老弟说笑了,陶渊明说得好;人生无根蒂,飘如陌上尘,分散逐风转,此已非常身,落地为兄弟,何必骨肉亲?你我两度相逢,又蒙援手救我性命,不是兄弟,也是朋友,倏聚倏散,有何冒犯?何况胡某与草原之王毫无瓜葛,你担心什么?”

胡混疑虑渐消,生出几分钦佩亲近之感,心想此人出口成章,谈吐风雅,极似一位光明磊落的豪爽汉子,便欣然允诺与他同行。胡少光甚是欢悦,愈发殷勤。

午膳后,二人喂饱马匹,歇息片刻,偕同东返。

二人的身影尚未消失,山崖后闪出五骑,霍然是佘能等人。

五人来到胡混二人适才歇脚之处,佘能遥注二人背影,开言道:“杨贤弟,胡少光此人是何路数?”

杨贤弟名德,沉思片刻,说道:“姓名似曾相识,但一时理不出头绪,此人可疑?”

佘能道:“扑朔迷离,令人难以捉摸,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他找上小毛神,一定是别有用心,下马打尖!”

众侍卫纷纷下马,取出野炊物品,捡来干牛粪,就着石灶余烬埋锅造饭。佘能踱至一边,凝视胡混二人消失的方向,若有所思。

杨德趋近前来,低声问道:“山南可有消息?”

佘能面色阴沉,缓缓摇头道:“宗成等一去不返,杳如黄鹤,看来又重蹈覆辙了。”

杨德叹了口气:“这意味着什么?”

佘能谨慎地看了一眼同伴们,低道:“意味着平静之下,潜藏着某种强大的势力与可怕的阴谋。此事暂勿对众弟兄提起,免得乱了军心。”

杨德恭声应诺,复道:“朝廷为此明察暗访,至今一无所获,但愿吾辈能不虚此行,有负圣望。”

佘能道:“我倒希望都是望风扑影,然我总觉得有一种山雨欲来之势,仿佛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。”

杨德听得心头惊怵,又觉千百年来,武林之中杀伐迭起,大多不过是武林中正邪之争与各门各派之间的利益之争,极少危及江山社稷,此次仍有可能是杞人忧天。遂道:“咱们来到草原数载,至今收效甚微,唯有明春的西海大会有点蹊跷,但这乃是那位藩王的惯例,似乎并无可疑之处。”

佘能瞥了一眼同伴,回首眺望群峰,深沉地道:“锐锋产于钝石,明火炽于暗木,譬如眼前群峰,表面看来十分平静,可是有谁知道哪座山底下蕴藏着地火岩浆?万一它有朝一日突然**……”

杨德打个寒噤:“是是,圣上高瞻远瞩,洞察机微,非常人能及。再者迩来边关守军迭遭杀戮,所有的证据都说明是这位藩王所为,万一他真的……太可怕了!”

佘能道:“边关军卒军纪日驰,滋扰地方,非朝廷之福,所幸圣上圣明,早有成算,也许不至于酿成大祸。”

“可是……”杨德欲言又止。

佘能回首道:“贤弟,咱们身处异乡,当风雨同舟,但请畅所欲言,不必顾忌。”

杨德鼓起勇气,嗫嚅道:“据闻圣躬不豫……”

佘能一怔,寻思:“皇上年事已高,恐怕……”心头一惊,脸色一沉:“咱们作臣子的,只能遵旨行事,为圣上分忧,不相干之事,请勿胡乱猜测!”

杨德忙道:“是!”心下却道:“皇上风雨残烛,恐怕没几日了……”忽地灵光一闪,脱口道:“想起来了!”

“想起什么?”

“大人可记得,十二年前,我二人前来西宁府公干,在总兵府见到过一本名册?”

“是了!”佘能霍然醒悟:“西宁府失踪的九名幼童中,胡少光名列榜首,难怪耳熟……”

忽地似有重大发现,急对一名同伴道:“黄老弟,马上启程,传令各处暗谍,盯紧胡少光!”

此时,胡混二人已在十里开外。

一路之上,胡少光谈笑风生,出口成章,对草原风情,山川地理甚为稔熟,胡混听得甚是钦慕,相见恨晚。

牧人的歌声时断时续,忽远忽近,这时又响了起来:五只麻雀飞上天,要和苍鹰比高低,苍鹰飞上九重天,麻雀离地三尺三,一群毛驴挡住路,要和猛虎比牙齿……

胡混内力不足,听得不甚真切,胡少光却脸色微变,一瞥胡混,笑道:“兄弟,天色不早了,快赶几步!”说着加了一鞭,催马疾奔。

黄昏时分,二人抵达鄂拉山下,胡少光忽地勒马,回头笑道:“兄弟,前方有毛贼劫道,你怕不怕?”

胡混吃了一惊,举目望去,果然看到山口驰出十五六骑,皆是中原武林人物。他心中发毛,硬着头皮道:“见鬼!咱们身无长物,怕他作甚?闯!”

胡少光诡秘一笑,道:“有理!狠的怕楞的,楞的怕不要命的。狭路相逢勇者胜,我在前,你在后,闯!”

二人正当年少,初生之犊不畏虎,一前一后,催动坐骑向前猛闯。

众汉见来骑凶猛,不约而同,刀剑出鞘。一汉厉叫:“小辈大胆,竟敢在大爷面前横冲直闯,下马!”

“唰!”刀光如电,胡少光一言不发,长刀出鞘朝大汉颈间削到。

“王八蛋!”大汉大怒,火速挥刀迎击,“铮”然一声震鸣,火星四溅,大汉手臂一麻,心中震凛临危不乱,刀身突然弹起,顺势疾削胡少光喉咙,封架出招捷逾迅电,凌厉无匹。

“接刀!”胡少光更快更猛更狠,避过来刀突然俯身探臂,一道快得令人眩目的电虹,不可思议地嵌入刀网,一闪即至,无情地贯入对手的心窝,两马相错。

“噗!”创口中喷出一道血雾,大汉一声惨吼,英雄落马。

众汉见状,齐发一声喊,刀剑齐出,一拥而上迅猛如潮。

忽闻有人惊喜地叫:“小毛神!他是小毛神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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