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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六章 岂曰无衣

小说:心胜第二部狂风劲草荡八方 作者:光武 更新时间:2024/5/10 12:16:00

“老师长。”坐在胡琏旁边的第33团团长李树兰拿着望远镜,突然叫道,“前面的路口有……”

“有什么?!追兵?”胡琏一下就警惕了起来。

“不……是一张桌子,上面好像还有什么东西。”

“走,看看去。”

在警卫营的掩护下,胡琏来到了十字路口,看到通往未知前方的、四通八达的道路,他不禁心有所感、喟然长叹。

他走到木桌前,木桌虽然简陋,却没有任何灰尘,可见刚放在这里没多久。桌上有一坛上好的西凤酒,酒坛下面压着一张字条,旁边还有一抔垫着红纸的土。

胡琏抽出字条,上面遒劲有力的六个大字——“学弟郑龙敬赠。”

胡琏看着、看着,眼睛突然湿润了,他把字条递给李树兰:“你知道,郑龙是什么意思吗?”

“老师长,郑龙毕竟是一代名将,我猜,他虽然反应过来您的突围,但我们以战车为主体,前进迅速,他已经无法追赶了,所以派人提前来到这里,准备这些东西,告诉您——他早已想到您的计划,从而表达自己的不甘。”

“哈哈,此言差矣。”胡琏笑道,“你要这样,就把郑云桥想得太狭隘了。他、我,我们这帮黄埔弟子,当初都是怀抱救国救民的壮志投笔从戎的,尽管二十多年过去了,这份初心仍未改变!只是,各为其主,不得不同室操戈,但钢刀归钢刀、同学归同学,无论如何,这份情谊是不会改变的。在这,男子汉、军人最好的交心方式,莫过于在沙场上你来我往、各显神通,虽然无比残酷,却能心心相印、惺惺相惜,哈哈哈!好!郑云桥,我胡琏能败在你的手上,也算是不枉此生了!”

说罢,胡琏拎起酒坛,闻了闻,感慨道:“好酒!好酒啊!我是陕西华县人,地地道道的‘秦人’,这西凤酒,也是陕西一带有名的秦酒,远在三千多年前,它便诞生在春秋战国的绝代风华之中,代表了我华夏文明的厚度,也凝聚着我秦人的柔情与傲骨!‘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!’郑云桥是用这坛酒告诉我——无论战争胜败、无论漂流何方,都不要忘记自己的根!”

说罢,胡琏把西凤酒交给了副官,然后亲手捧起了桌上的一抔土:“这土……我永远也忘不了,这是双堆集的土。郑云桥一是用它告诉我——宁要家乡一抔土,不恋他乡万两金。二是告诉我——双堆集之战还没有完,总有一日,要么,他来找我要这抔土;要么,我率军把这一抔土还给他,呵呵,真是个记仇的家伙。”

于是,胡琏把土交给了李树兰,仰天大笑、倦意全无:“哈哈哈!好!好极了!我胡伯玉,接受他郑云桥的挑战!”

胡琏回到战车上,举起勃朗宁手枪,对天而鸣:“出发!”

这一声划破长空的枪响,让伤疲交加的残兵们重新鼓起了勇气,他们不知道前路为何方,他们也不知道希望在哪里,他们不知道,在这滚滚乱世之中,自己能不能看见明天的太阳,但他们相信——跟随老长官胡琏,一定没有错!一定能活下去!

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……”站在战车上,胡琏引吭而歌,众人一边赶路,一边动情相和,慷慨之声响遏行云、声振寰宇。

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
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
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!”

在激昂悲壮的歌声中,中原野战军、华东野战军对双堆集发动了总攻,随着包围网日渐缩小,山穷水尽的黄维甚至使用毒气以遏止共军进攻,但仍无力抵挡,12月15日,黄维不顾蒋介石及参谋zong长顾祝同的阻止,执意率部突围,终遭彻底击溃,黄维及第10军军长覃道善,第85军军长吴绍周被俘,第14军军长熊绶春战死,全兵团四个军十二万余人被歼。早在黄百韬第7兵团被歼灭的时候,驻在徐州的第2、13、16兵团为了防止共军兵临城下的危险,便匆匆放弃徐州,向东撤军,数十万的部队在调动中,竟然和围歼第12兵团的共军撞在一起,双方在潘塘展开战斗,共军一来也有损失,二来这战不在预定中,所以主动撤军。国府即以“潘塘大捷”称之,然而,令国民党政府没有想到的是,在消灭第12兵团后,中原野战军、华东野战军随即调转枪口,全力对付准备撤退的徐州兵团。徐州“剿总”副zong司令杜聿明招架不住,匆匆驻进陈官庄青龙集地区以待战局转变。但这一路上损兵折将,16兵团擅自单独突围竟遭全歼,司令孙元良化妆逃出;到达青龙集时,徐州“剿总”已是气力放尽、穷途末路。

至于一向打仗没赢过、逃跑没输过的“剿总”司令刘峙,则一直待在蚌阜的司令部,把责任一股脑儿地丢给杜聿明,自己则坐上飞机,逃之夭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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