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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来到隋唐小说:大唐最后一个道士 作者:凭鱼跃 更新时间:2022/3/6 23:13:19 明革张开眼,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中年男人的丑脸。最让明革过目不忘的是他脸上那两撇小胡子,让明革不由得想起了一个著名的喜剧演员。 不过,自己到底是在哪里?明革记得自己刚才还在小学校的操场,在大雨中,可是现在这是什么地方? 眼前这人是谁?他什么时候来的? 紧接着,明革突然感觉身上有点凉,他低头一看,立刻热血上涌脸色通红。 明革发现自己竟然一丝不挂躺在地上。这!明革脑袋中嗡的一声,自己这就社会性死亡了吧!大庭广众赤身**,还招摇过市,在一个大叔眼前…… 谁能告诉我,到底发生了什么?明革一边去想办法遮挡自己的关键部位,一边想问问眼前这个小胡子男人。 没等他张嘴呢,朱立已经挥起拳头,只一拳,就将明革打晕了过去! 太危险了!现在这个时候,现在这个场合,朱立哪敢让这个和尚说话!一说话不就露馅了吗。 还好周围的人只看了这边两眼,没有人凑过来。朱立暗呼侥幸!这完全是因为别人看到这个和尚一丝不挂,肯定以为自己已经彻底抢劫了他,所以才不过来凑热闹。 但是这样下去可不行啊。此时周围已经充满了窦建德的兵,朱立无处可逃。为今之计,只能先把这个和尚处理了。 总让他光着不行!太招人注意了。眼前这个和尚有着一种极度的白皙,难怪会被那些粗人看上。真是我见犹怜! 想到这里,朱立猛然发现自己的手竟然放到了和尚的胸口,他忙不迭的抽了回来,拼命的甩了甩,仿佛要将手上的脏东西丢掉。 喊杀声渐渐下去,朱立知道洗劫接近尾声,这时候他不敢怠慢,需要赶紧处理了这个和尚。 他拿起自己脱下的军服要给和尚换上,但是换了一半发现衣服太小,他穿不上。这让朱立一阵烦躁。 眼见着窦建德军队下级军官开始到处呼喝手下了,他不能还和这么一个光身子和尚在一起,可是衣服又一时穿不上。怎么办?朱立略一思索,立刻将衣服扯碎,给和尚做了一个犊鼻裤。这样总算能遮住他的羞处,好歹能见人了。 只是这样还不够,这个人太白了,白的容易引起骚乱。一不做二不休,朱立翻出一个瓷瓶子,向着和尚的身体泼洒了一些黑色的水,然后双手在和尚身上一通乱抹。 终于,一层难看的土黄色遮住了和尚原本的白皙。 朱立刚忙完这一切,锣声急速的敲起。军队集合了。 隋军大营已经被窦建德的军队围的水泄不通,一队队披甲拿刀的精兵在军营内开始巡视。隋军俘虏渐渐被驱赶到一起。朱立的好运到此为止。他的那身衣服没有帮助他太多,有俘虏指认了他,于是朱立也成了俘虏中的一员。 和他一起的,还有光着身子只穿一条犊鼻裤的和尚。 和尚正是明革,此时他已经清醒了过来。身上有布料,哪怕只是一个大裤头,也让明革恢复了九成九的镇定。镇定,就可以观察思考了。 他发现自己仿佛在拍电影的现场,还是一场古装战争戏。周围到处都是穿着古代盔甲的人,还有一些没穿盔甲的,显然是俘虏,被人拿刀押着,就好像自己一样。 类似自己这样只在腰间围着一块布的人真不少。这让明革的尴尬最终将到了最低,然后消失不见。 他终于发现,这里可不是拍电影,这是真的血,真的杀人。他亲眼看见身边一个俘虏被一个穿盔甲的大汉砍掉了脑袋。 脑袋是真掉下来了,直接滚到了明革眼前。他长这么大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景,一个血糊啦啦的头丢在自己面前,那一双眼睛还没闭上。明革吓得差点叫出来。 此时背后飞来一脚,踢的明革一个趔趄。他回头一看,就是那个小胡子。是小胡子在踢自己。 虽然小胡子一句话没有说,但是明革完全明白他的意思。这时候不能说话,谁说话谁死! 明革强忍着恐惧和恶心,向后躲了躲。 军营渐渐安静了下来,因为,长乐王已经站在了高台之上! 金色的阳光为窦建德全身镶嵌了一道金边,这一刻,他仿佛天神下凡一样,威风凛凛,霸气无边。 别说是那些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民士兵,就连朱立这样见多识广的老油条,也被窦建德这一刻的气势所震慑。 这一刻,所有人都为长乐王的气度所折服。他就是天命之子,是下一任皇帝! 除了一个人!有一个人不这么看,甚至他根本都没看窦建德。 明革哪有时间看他,现在明革正绞尽脑汁的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。这一切如果不是做梦的话,那么只能有一个解释,自己穿越了。 从二十一世纪,一下来到了隋唐!刚才有人在他身边喃喃念叨着“窦建德,长乐王”这俩名字,让明革大概确定了现在的时间。 但是他对于历史并不精通。上学时候,明革对于历史和地理两门学科最不上心,因为他高中分科时候选择了理科,所以后面根本就没再接触过皇冠体育投注:历史。 这时候明革不免有点后悔,如果自己在历史课上多用点心思,现在也能确定准确的时代。可惜,他现在只能大概估计一个时间,不是隋末就是唐初。因为窦建德扯旗造反就是这个时间段。具体哪一年,明革一点不知道。 此时,高台上的窦建德豪气大发。 这一仗对于他来说,就是上天入地的一仗。赢了,吃肉,输了,吃屎! 好在他赢了!区区不到三百人,将薛世雄的三万大军连锅端了。薛世雄跑的不知所踪,三万隋军跑了一小部分,剩下大部分都选择了投降。 这意味着什么窦建德太明白了。 这三万俘虏只是被自己打个措手不及,他们不是因为作战不利而失败,他们是败给了天时。如果没有那一场大雾,窦建德绝不敢做梦俘虏人家。 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,这些隋军做了窦建德的俘虏,他们大部分都会加入窦建德的军队。这些人都是隋朝的府兵,是受过精良训练的战斗兵,比起自己的农民兵强大太多了。 有了这两万多精兵,窦建德的军队才能搭建起真正的骨架,才能有本钱去争天下。 他忍不住稍微分神看了一眼台下的女婿。王家子弟,真是名不虚传。若非王伏宝观天象发现有这么一场大雾,又不顾死活的当先冲锋,自己断然没有如今的胜利,未来那就完全不一样了! 王伏宝,自己的女婿,当记首功!不过现在不是记功的时候,窦建德有更重要的事要做。 “长乐王的弟兄们,这一仗,咱们赢了!薛世雄败了!” “噢!!!”欢呼声宛如炸雷响起。 明革被吓了一跳。他因为心脏不好,所以特别在意这种噪音。以前如果这么来一下,他当时就得半晕厥,可是现在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竟然没什么大碍,似乎这种噪音对自己的心脏不造成影响了。 咦!难道这是穿越福利? “父老乡亲们,弟兄们,还有隋军的弟兄,你们给我听好了!薛世雄这一败,败出了一个新的天下。现在河北除了幽州罗艺,就再也没有任何一支隋军。我们的东边是大海,南边有蒲山公李密顶住隋军,西边,是唐国公李渊,和我们隔着高高的太行山。幽州罗艺又被突厥拖住腿脚,根本无暇顾忌我。他现在就是我案上的肉,只能等着我去宰他,他却不敢来打我。” 王伏宝厮杀了整整一个时辰,斩获无数,然而此时的他却气定神闲,一点没有疲劳的样子。这让窦红线更加的爱慕。她站在郎君身边,眼睛偷偷瞟了过去。正巧王伏宝也望向了她。 虽然两人是夫妻,但是窦红线还是羞涩的红了脸,立刻低下了头。 王伏宝面上神情不变,谁也不知道他此刻心里想的是什么。 台上,窦建德继续大声说道:“这河北的大好河山,就是咱们兄弟的了!兄弟们,你们还没看明白吗?自此以后, 大隋算是不成了。这个天下,到了换主人的时候。我愿意带弟兄们去争一场泼天的富贵。今日我在此立誓,皇天在上,厚土在下,窦建德如若有一日登基坐殿,成为天子,我一定不忘在座每一个的功劳。论功行赏,某绝不吝啬!” “万岁!”呼声响彻大地! 长乐王要争天下了!这让每一个人都心动。这一场意外而来的大胜,不但改变了窦建德的心态,就连每一个小兵的心态都改变了。乱世已经来到,这时候谁不想跟随一位强者呢? 是啊,大隋朝眼见着要完蛋了,那些被俘虏的隋军也完全没有为隋朝卖命的打算。相反的,似乎长乐王到是一个值得追随的明主。最少人家想得到每一位兄弟。不像那些大人物,李密王世充李渊等等,一个个都是高高在上的王爷。就算自己为他们打死打活,他们也不会念自己半点好。 此时的大隋早就乱了不知道多少年,今日你打我,明日我打你,上面打来打去,下面的人换门庭也如喝凉水一般轻松。 这些隋军俘虏对于给谁当兵没有什么意见,长乐王现在看起来更有希望,那就跟着他吧。 这一仗,窦建德不但彻底解决了薛世雄,解决了河北境内唯一的隋军军事力量,还得到了大量的物资和人员。长乐王的势力一下就膨胀了起来。 明革也跟着大部队向乐寿县开拔。那是窦建德的老窝。 一抬脚迈步,明革才发现问题。他没有鞋子。没有鞋子的一双脚走在充满土块木棍草根的路上,真好像上刑一般。 明革是二十一世纪的人,他的脚底板可不像本时空的农民一样,磨出了厚厚一层茧子。这让明革肩膀一歪差点摔倒。有持刀的看守走了过来,明革顿时心中一紧。 那家伙可是刚当着自己的面砍掉了一个俘虏的脑袋,因为那人身受重伤,看起来是个累赘。 自己可不能让他以为成累赘。 明革连忙挣扎着迈步,就在这时候,身边递过一双鞋。他扭头一看,正是刚才那小胡子。 “不想死就快穿上。” 明革连忙拿了过来。这鞋子虽然是古代的样式,可它还是一双鞋子总能穿上,明革不管不顾的马上套在了脚上。还别说,大小正合适。 有了鞋子就可以走路了。他混在俘虏队伍中,一步一步的走着。小胡子走到他身后,低声说道:“别说认识我,否则我弄死你!”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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