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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刘一刀小说:大宋混世魔王 作者:凭鱼跃 更新时间:2019/1/11 16:02:45 太阳再亮,世间也有阴影。 汴梁城的夜晚,怎么也不是现代化的手术室,头上顶着着无影灯,边边角角没有黑暗。 纵使“东风夜放花千树”,却也有“灯火阑珊处”。 如今,在观前街的一处“灯火阑珊”地方,静静的站着一个人。黑色的短衣,黑色的靴子,几乎就是黑夜的一部分。 刘一刀,诨号“万人敌”,正耐心的等待今夜的“客人”。 他不知道谁会来,但是这些无关紧要,谁来也不会有区别。 观前街,只能有一个声音。 任家果品店的任掌柜今夜有点担心。最近生意很是不顺。倒不是任家的果品水准下降,让客人埋怨,而是任家的货船总是被刁难。掌柜的知道前一阵子,韩城县码头出了问题,自家货船被刻意耽误卸货,可没想到京城跟着也出了问题,一样的在码头被刁难。 在韩城县,任员外可以在吴家庄再开个码头,可是在京城就不行了。任家哪有这样大面子!就是开封府尹要新开个码头,也得皇上点头才行。任家远不够看的。 任掌柜为了这件事跑细了腿。能求能拜的都做到十成十,可是依然解决不了问题。 任家的货船总是被耽误一两天才能卸货 一两天,十成鲜果能看的也就剩下五六成,这样的损失是任家绝对负担不起的。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任员外才没有多余的精力花在任潇潇身上。谁知一个看不住,就出了大篓子。 和琉璃巷王家铺头对赌,小娘子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。她以为京城是韩城县吗?别说任潇潇了,就是任员外亲自来了,在京城什么也不是。 韩城知县来了又如何?一样夹着尾巴做人。 小娘子太少见识了。不过这也不能怪她。任掌柜老于世故,知道这些个富家子弟什么心态。没经过风雨,总觉得天大地大老子最大。多吃几次憋就好了。 事情既然发生,也不能当没有。任员外都没兴趣看任潇潇的宝贝手表,只是认真吩咐伙计加强护卫。 不用问,发生这么大事情,任家果品店肯定被贼人惦记上了。 他想的一点不错。惦记上的贼人还不止一伙。 黑酸枣,就是其中之一。 黑酸枣的地盘在酸枣门附近,平时里也守着规矩,不捞过界。可是听到王家店的赌局,他坐不住了。 肉太肥了!而且就掉在地上,不捡对不起祖宗。 王家首饰店奇珍异宝多了,但那些东西绝不是他能碰的,想都不许想。汴梁城如果这点治安也没有保证,开店的今天被偷明天被抢,那开封府尹可以自杀了。 但是现在这块宝贝不同,它不是琉璃巷任何一家店铺的,在一个乡下小娘子的手里,而偏偏这宝贝还能跟整个王家店铺对赌。 这样的好东西,这样的现状,不是等着各路英雄好汉来取吗? 黑酸枣自然不肯落后。去他的江湖规矩。一贯两贯可以讲规矩,百十贯也不用破坏规矩,但是这宝贝关系到几万贯,甚至更多。谁会跟几万贯讲规矩?规矩没有钱大。 黑酸枣带了两个身手最好的兄弟,就来到了观前街。 “羊粪蛋,”阴影里面闪出一个人,冷冰冰的向着他说道:“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。” 黑酸枣得来这个诨号,是因为他的地盘在酸枣门,而他下手又黑,一些小**他也不留情面,经常弄的人非死即残。所以人送外号黑酸枣。可是真正的黑色酸枣样子和羊粪蛋几乎一样。放在一起不留神根本分辨不出来。因此就有人背后叫他羊粪蛋。 背后叫他,他也管不到,可是今晚当面被人打脸,黑酸枣的火气腾的就蹿了出来。 “刘一刀,你家老鬼又让你来送死?”黑酸枣站定脚步,两个手下不言不语的走到刘一刀身边,三个人品字形围住对手。 “滚回去。”刘一刀仿佛没有看到身边两人,只盯着黑酸枣。 “直娘贼,你当你是天王老子吗?给我干了他!” 江湖恩怨,没那么多废话,不服就干。 黑酸枣拧身,抽刀,跨步。 做完这三个动作,他就安静的躺在了地上,脖子上的鲜血咕咕流出,一双眼睛死鱼一样的翻着,临死前,勉强看到自己的兄弟身上插着好几根箭,眼看也是活不成了。 “收拾干净。”刘一刀收刀入鞘,似乎在自言自语。 墙头树上顿时出现五六条身影,飞快的抬走尸体。迅速打扫之后,一切就仿佛没有发生一般。 任潇潇正玩的兴高采烈。 马行街是汴梁城最繁华所在,尤其夜晚更是热闹非常。 秦牧感觉就好像回到二十一世纪一般。这里的一切就好像王府井步行街,人挨人人挤人,除了各人手里没有攥着手机之外,几乎和后世没有区别。 实际上眼前比后世还繁华。毕竟后世是一个商场挨着一个商场,大街只是连接商场的所在,没有别的功能。 马行街却不同。这里不分店里店外,到处都是看点。说书的,耍猴的,变戏法的,卖大力丸的,相面算卦的,卖冷饮热饮的。因为没有音响,全凭个人的嗓门吆喝,整条街就好像炸了一般的热闹。 走在街上,只恨自己眼睛少,看不够那么多好看的;肚皮小,吃不下那么多好吃的。 生机,无处不在的生机,这点比后世还要强得多。 秦牧走在马行街上,恍惚有一种感觉,竟然觉得这里很不错。就是不回去也不赖。 在这里,他能感受到浓浓的人情味儿。 说起来也不奇怪,大工业化时代,商品的丰富造成了人情味的淡薄。是矛盾,却也是现实。 他在出租屋已经住了两年了,隔壁是谁他都不知道。 反倒是这个大宋,这眼花缭乱的街头,让他有一种兴奋。 “这边来。”贾红线牵着任潇潇的手,停在一家铺子门外,向着后面的秦牧招手。 店铺是二层小楼,挑着长长的一串灯笼,幌子上写着“石逢巴子”。 等秦牧走到跟前,贾红线说道:“秦少爷,这里的酒菜,就是在汴梁城也排得上号,奴特意订了位置,楼上请。” 秦牧客随主便,当先进了铺子。铺头很大,中间摆满了桌椅,食客满满当当,喧闹异常。有店伙计过来,似是已经得了招呼,径直引着秦牧从旁边回廊穿行,到了楼梯口。 秦牧迈步上楼。贾红线跟在身后。 她就是特意要看看秦牧的靴子。日间有衫子遮挡看不清楚,今夜借着上楼的光景,果然发现了不同。这靴子,没见过呀。根本不是新款可以说明的。完全就是全新的玩意。 这一群乡下人到底什么来头。 每一个身上都揣着宝贝。 这一天所见,比她这辈子见的稀罕都多。贾红线强自按耐住心里的好奇,坐在桌边,一叠声吩咐开席。 京城的饭店果然不同寻常,就连餐具都和别处不一样。大碗小碟,果盘菜盆,都是银子打造,在遍布四周的烛光下,闪烁着美丽的光芒。 各色酒菜不过抽根烟的时间就摆的满满当当,夜风从河上吹来,带着水汽,带着街上喧杂的人声,柔软的包裹着秦牧。 这一刻,秦牧恍然发现,自己一生中吃的最好最舒服的一顿饭,竟然是在大宋,竟然是在眼前!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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