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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血读书>历史架空>将军令>十九章 解围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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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章 解围(一)

小说:将军令 作者:最后一名 更新时间:2017/3/6 8:51:38

从敌营是杀将出来,已然快进二更天了,实际上我们在敌营里厮杀的时间并不长,也不过半个时辰而已,但是对于我来说,就好像是过了一整夜。

一直纵马跑出了老远,我才放缓了马步,宇文商就跟在我的身后,这让我想到任务开始之时他对我说的话,他要我跟着他冲出敌营,却没有想到最后正好相反,是他跟着我冲出敌营的。只是这个时候,我也无心去与他开玩笑,在一处丁字路口我勒住了马的缰绳,不知道应该往哪边去走。

宇文商也停下了马来,与我并骑而立,对着我道:“救兵如救火,主公命我们往两个方向求救,如今跑出来的也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,也只能分开走了。”

他是这次行动的头领,我自然还是要听从他的话,当下道:“听凭宇文大哥安排!”

“这样吧!”他稍作思考,道:“往建州较远,还是我去寻左厢;往枫岭关较近,你去那边求援!”

“诺!”我遵从着,也知道他这是对我的照顾。

“保重!”他没有再多的言语,向我拱着手。

“保重!”我也向他拱着手。

他分辨了一下方向,沿着大道往南快马加鞭而去,黑夜里,星光下,我只看到一骑黑影迅速的消失在了夜幕里,马蹄声也由近到远,渐渐不闻。

我也打马往宇文商离去相反的方向奔去,知道从这里往枫岭关,不过一个多时辰的路,只是如今在晚上,却跑不了那么快,估计如何也能够在五更天之前,赶到那里吧!

可是,我也就跑了没多远,便听到了由远而近的一片马蹄之声,那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如此清脆,几乎盖过了白义超影奔跑的蹄声。我不由得一阵紧张,如今我还没有脱离开敌人的势力范围,以燕充的精明,他是不可能不在浦城往南北两处地方安排警戒哨的,那越来越近的马蹄声是不可能从后面传来,我相信还没有几匹马可以超过白义超影的速度,所以唯一可能的就是对面有人骑马与我相向而来,而且听那声音还并非是一两个人,最少也要有四五个人。

“是闽军的斥候!”我的脑海中马上作出了判断,眼见着路边有一片树林,当即想也不想地拨马转了进去。

也就是在我刚刚进入树林之时,便听到那些闽军斥候也到了树林之外,他们却勒住了奔马,我听到一个声音在叫着:“咦?刚才分明听到有人骑马过来,怎么就没了?”

“一定是赵狗闯营求援的!”另一个声音跟着道。

“他可能钻到树林里去了!”又一个声音说着。

“我们搜一下!”第四个声音发出来。

然后,我便听到他们拨马往树林里来了。

我想了想,这几个人也许并不是什么有本事的家伙,如果是白天里,我可能很难逃掉,到时我只能找个有利的位置就可以引弓将他们一个个地射杀,但此时却是晚上,虽然我无法消灭他们,他们也不见得能够发现得了我。敌强我弱,没必要跟他们在这个树林里纠缠。

想到这里,我不再迟疑,打马穿过树林,沿着穿过树林的一条小路,向另一边的山头奔去。我相信,就算是他们发现了我,想要追上我的白义超影,却比登天还要难了。

我所发出来的声音显然被那几个斥侯发觉了,他们也打马在后面追来,却是越追越远,等我奔过了山头,到了另一处谷地,早就将那些敌人甩得没有踪迹。

为了一防万一,我又沿着小路跑了一阵子,又过了两个山头,这才放慢了马步,只是到这个时候,我才发现自己不知道跑到了哪里来,也只能看了看天空中的星座,辨别了一下方向,沿着另一条小路往北而去。以我的经验来说,这只是兜了一个弯子,一会儿再到前面折往西,拐回原来的大路便是了。

可是,这陌生的地方,并非是我所想象得那般简单,尤其是在荒郊野外,这个无人的晚上,没有向导得瞎跑,就是白费精神。我跑了半天之后,忽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原来出发的地方,因为这里正有一棵高大的樟树。为了防止自己再跑错,我特意在树上用树刻了几个字,但跑了一圈回来,发现还是这里。

我的心不由得发起毛来,忽然想起了听唐伯讲起过的鬼打墙的故事来,当初我不相信这世界上真得会有这种事,可是如今我却真得是切切实实地遇上了。

所谓的鬼打墙,就是在夜里走路的时候,怎么走都只是在转圈子,走来走去还是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,所以就有人说这是因为遇到了鬼,鬼魂在驱使着你,捉弄着你,不让人可以明辨道路,直到天光大亮,鬼魂消灭,你才可能走出那个怪圈。

此时,我的心下里却是急如火焚,却又无可奈何。站在樟树下稍稍冷静了片刻,想起了唐伯也曾跟我说过的办法,如果遇到了鬼打墙,那么只能以北极星来作引了,天空中,只有那颗明亮的星星,是指引人们不入歧途的明灯。

我抬头寻找着那颗明亮的星星,在这个璀璨的星空里,那颗烁烁光华的北极星倒是并不能找,先找到北斗七星,北极星便在近旁。

无奈下,我只得放慢了马的脚步,沿着小路踽踽而行,时不时地还要抬头看一眼北天的那颗指路星,以修正有可能出现的位置偏差,如此这般得行了一段路,觉得路边的景物与方才的确有异,心想应该是脱离了鬼打墙的困境,只是如今在这个荒郊野外的山林中,却不知道如何才能寻到前往枫岭关的路,极目四望间,远远看到前面好像有一点儿的灯火。有灯火的地方必定会有人,只要找个人问问路,应该不是太难的事。想到这里,我再不迟疑,向着灯火跳动的地方打马奔了过去。

灯火越来越清晰,近了我才发现,这里原来是一座小小的山村,横卧在一处四面环山的小盆地里,安静谧和,就仿佛是个世外的桃源,远离那如火如血的尘世,令人蓦然就有了一种想要归隐于此的感觉。

这个山村也只有十几户人家,此时除了村口的一家还亮着灯之外,其他人家都一片得漆黑,偶尔可以听到几声狗吠。我刚才在远处看到的灯火,应该就是村口这家发出来的。

我生怕哒哒地马蹄声会惊动全村的人,所以靠近村子的时候,便跳下了马,拉着马向那个亮灯的茅屋走去,但是还未到得屋边,不知从哪里蹿出一条狗来,对着我狂叫着,也许是闻到了我身上的血腥之气,不敢贸然对我发起袭击,分明是在告诉屋里的人,有人到访了。

茅屋的门“吱”地一声被打开来,一个娇小的身影出现在门口,我细看之时,原来是一个裹着头布的少女。因为被头布遮住了半面脸,我只能看到她的另一半,只单从这半边脸上可以看出,她应该是一位十分美丽的姑娘,尤其是她的肌肤在昏暗的灯光下,显得十分娇柔嫩滑,若是隐忍力不强的男人,估计会忍不住去摸一下。

她也看到了我,一双圆圆大大的眼睛先是有些恐惧,继而瞪大了起来,也许是想要将我看得清楚,感觉到我不是坏人,便低声喝止着:“阿黄,回来!”,这声音有些沙哑,但清晰果决。

那条还围着我打转的土狗听到了声音,停止了狂吠,摇着尾巴返回到她的身边,然后趾高气扬地瞪视着我,分明就是一副狗仗人势的模样。

我也生怕吓到对方,毕竟身上还挂着冲营时敌人未干的血,连忙向前一步,十分谦和地拱手俯身一揖,客气地道:“这位小姐打搅了!在下深夜迷路至此,见有灯光,便走将过来,若有惊扰之处,还请见谅!”

“军爷客气了!”这少女连忙道,正说之间,忽听得门内又传来了一声稚嫩的童音:“姐呀,来得什么人呀?”话音未落,便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出现在了门口,他的目光盯到了我的脸上,惊讶得叫出声来:“咦?原来是个当兵的!”

这少女不高兴地叱道:“小龙,字没写完不能出来!”

少年对她扮了个鬼脸,又跑回了屋里去。

少女这才对着我道:“不知军爷要往何处去?”

我忙道:“往枫岭关!”

她愣了一下,又对我上下打量了一番,想了想,道:“你可沿着出村的路西行,一直往前走五里,有一竹亭,从那里再往沿着路向右走约十里,再翻过两座小山,就可以看到枫岭关了!”

“多谢小姐!”我客气着,却没有马上离去。

“军爷还有什么事吗?”她问。

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道:“在下能否讨碗水喝?”的确,这一晚上打了半天,又跑了半天,便是铁打的人只怕也要累倒,更何况此时我是滴水未进呢?

她还是犹豫了下,最终点了点头,转身进了屋去,我往前走了一步,来到了门口,没有进去,那条土狗不怀好意的望着我,一付在敌当前的样子,好像只要我踏进一步,它就会跟我拼命一样。

在少女去盛水的时候,少年再一次钻了出来,他来到了门口,好奇地看着我,此时借助着屋里微弱的灯光,我也仔细地打量着他。这是一个长得虎头虎脑的家伙,虽然年岁不大,脸上还带着未脱的稚气,却也是方方正正,浓眉大眼,如何也隐藏不住这一张俊俏的面孔,想来长大后定然也是一个英俊的后生。闽人普遍身材矮小,但是这个少年却有些特别,十三四岁的年纪,个头却可以达到我的肩膀。我算是吴王三十六卫里长得最为挺拔的一位了,身长六尺有余,这个少年身长也有五尺,已然与普通闽国**无异,若非看着他的面孔过于嫩弱,身子过于单薄,我或许会将他当成这间的男主人了。

见他还在不停地看我,我笑着问他:“小兄弟,这么晚还要写字呀?”

“是呀!”他答着:“白天要干活,只能晚上写字!”

“哦?谁教你认字呀?”我有些好奇地问道。在我记忆里,无论是明州,还是建闽,对于山村里的村民们来说,很少有谁认得字的,那些孩童从小就会帮着家里干活,因为家里穷,也很少有孩子能去私塾。

所以,相比对当地的百姓们而言,当初我作为孤儿加入到了明州军的孤儿营里,真是天大的幸运了,在那里,我们这孤儿们不仅可以读书识字,还可以学到兵法与武艺,甚至于其他可以谋生用的手艺。

少年道:“我姐!”

我又是一愣,在这人重男轻女的时代里,能够认识字的女子更是少之又少,女子无材便是德,已然成为了一种风尚,除非是家里的家长十分开明,又家境富裕的大户人家,才有可能为了培养女儿的情操,在家里请先生来教女儿读书写字。而我看这户人家,住得如此简陋,想来不应该是有钱的人,这家的女子竟然也识字!

不等我还想问以解惑,那少女已然端着一碗水从厨下走了过来,看到少年又跑到这边,不由得皱起眉头,责道:“小龙,你怎么这么没有耐性?一百个字写不完,不许睡觉!”

小龙只得对着他再作了个鬼脸,却没有马上离开,而是指着我对着她道:“姐,你看这个大哥长得多好看呀!你要是将来能给我找个这么好看的姐夫多好?”

此言一出,我和少女都脸红了起来,我想要不是她手里端着碗,估计定然会抬手来打这个弟弟。此刻她只能骂道:“你不要在这里胡言乱语!一会儿给我再多写一百个字!”

小龙生怕真得被罚,连忙跑开了,从堂屋钻进了另一边的屋子里。

少女将手里的碗递给我,我接碗的时候,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,觉得这双手并没有她的脸那么柔嫩,相反,还显得有些粗糙,想来定然是干了很多的活,非大户人家的女子那般可以守在闺阁不出。也许正是因为碰到了我的手,她浑身不由一颤,连忙松开手来,那碗我还没有端稳,便洒出了一些来,正溅到了她的衣裙之上,她连忙去抖湿水,头上的布巾跌落下来,令我看到了她的另一半脸,不由得怔了一下。难怪她会用头布遮住这半天脸,却原来这半边脸上长着一块巴掌大黑色的胎迹,而且上面还长着长长的毛。

她连忙将头布重新裹住了半边脸,仿佛生怕我再看到。

我收起了惊讶的表情,装作不以为然的样子,连声道:“对不起,我没端稳,洒你身上了!”

她越发得尴尬,却是垂下头来,不愿意与我的目光相视。

我赶忙端起水来,咕嘟嘟地将水喝了个干净,然后抹了一下嘴,将碗递还给她,同时道:“谢谢你!”

她没有答话,接碗的时候也小心翼翼,并没有再与我的手相触。

我再一次向他作了个揖,然后转身牵着我的马离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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