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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鲜湘 43、乡里土鸡带丝吃 | 44、新街口的狗爪子小说:家在渌水边 作者:湘人李陵 更新时间:2016/4/27 10:56:40 43、乡里土鸡带丝吃 吃过了“北京烤鸭”,品出了其中的醴陵味,我就觉得好奇,一打听,才知道厨房里的**是个醴陵小伙,曾在部队的炊事班历练过,曾经为了让部队百忙中的团首长能吃得营养些,就到北京某知名烤鸭店拜过师,学过艺,这味北京烤鸭,也就做得像模像样。后来,退伍后在北京以及上海的一些大饭店从厨多年,近来为了爱情,这才打道回府,落脚浩龙酒店施展才华。 相爱中的人儿,是充满激情和创造力的,这一点已经被无数的历史人物所证明,勿庸敷言。而相爱中的厨师,是不是也充满了创造力呢?从我要介绍的这款“乡里土鸡带丝吃”的口感、味感、齿感当中,兴许能够找到答案。 鸡肉一上桌,首先那鲜亮的汤色就让人垂涎欲滴,看那色彩,就知道是没有添加什么色素的正宗原味土鸡,夹起一块放到嘴里一尝,果真鲜味天成。 说老实话,一只鸡,我是最喜欢鸡脚和鸡翅的,正宗的鸡肉,我到是很不屑一顾。也正好碗里有一根鸡脚,夹起来放到嘴里一嚼,竟然可以很轻松地嚼烂,不但具有正宗乡下土鸡脚的韧劲,在经过恰当的火候的烹煮之后,还能品尝到厨师给食客带来的美食享受,真是比较难得。 看到图,以及本文的标题,这鸡肉里,应该是还有一个叫做“丝”的东西。这“丝”不是别的什么东西,拿醴陵人的叫法,当是叫做“粉皮”,其实不然,这“丝”虽然有粉皮的外观,但比起粉皮来,却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。第一,这“丝”的外观透明、晶莹剔透,有玉一般的质感,温润可人,很引人的食欲,放在鸡肉里,既不影响鸡肉的鲜嫩和口感以及色彩,反而为这鸡肉增色。第二,这“丝”吃起来相当爽滑,为很有些嚼劲的土鸡肉,增加了一份“君臣之谊”,使原本有些刚猛的土鸡肉**了起来。 44、新街口的狗爪子 年的脚步,已如深冬寒风的凶声,隆隆地掠过古历12月15日的零界点,一步跨进16日那个寂静、凄冷而又暗淡的凌晨。 时间是暗淡的,心情也是暗淡的,一如此时暗淡的灯光。QQ上的MM和GG们,早已星散无踪。懒懒的,想写点什么,但无处不在的年的脚步声,又使得我心烦意乱。 恰在此时,电话铃声如潮般涌起。 一网友无聊了,在八分酒意后想起我,邀我出去喝酒唱歌玩按摩。 没有多想,我系上围巾,一“摩的”打到了滨河路某歌厅里。 酒早就倒好了,是那种据说可补肾的鹿龟酒。想想真是可笑,但还是喝了一点,不过,到后来100ml一瓶的竟然也没喝完,可能是找不到喝酒的感觉吧。 唱着《来生缘》,因为最后的“痛失自己”,喉咙就真的痛了,便要唱那刚学的,音色较低的《白桦林》,谁知这碟竟是盗版。再唱《真心英雄》时,就怎么也找不到“英雄”的“气慨。” 走出歌厅,一个人站在北风阵阵的滨河路上,吐出的烟雾,随风而散。 新街口的景象更是冷清,几辆摩托几台的士,仍在苦苦守候。有一家夜宵摊还未打烊,几位的哥围着那炉煤火,神情萎顿。 因为夜深,也因为独一无二,摊主也就不愿付出多少热情,话都懒得多说,更何况上一杯热茶。 平时我就从没在新街口的摊子上吃过东东,所以并不在乎摊主的态度。在陈列菜品的案板前瞧了一阵,竟对那几只狗爪子发生了兴趣。对于旁边那堆狗肉及其它品种的食物,我已是相当的冷漠。在记忆中,净吃狗爪子,似乎还是头一回。 自己找凳子坐下,就要摊主把狗爪子剁成坨,不要放味精,快些炒来。然后,网友要了两瓶啤酒,自个开了边喝边等。 此时的狗爪子,并非只是它的胶质爪子,而是膝骨两寸以下这截的总称。问过摊主,说是下过卤锅的,按醴陵人的说法是,卤得“墨黑”的,看相上也是皮裂肉翻,一撕就开。听见摊主只剁了一下,就没了声音,转眼去看时,却见他在用手撕。我想,狗极善奔跑,脚骨自当硬极。听刚才那声砍骨之声,便觉铿锵至极。摊主舍不得菜刀,便顺着关节,不费吹灰之力,就撕成了一段一段的。下锅不久,猎猎的北风中,便传来了浓浓的狗爪子的香味。 闻到狗爪子的香味,嘴里喝着啤酒,脑子里便浮现出许多关于狗的记忆。 打从记事起,狗在我眼里是极讨厌的,那是因为八岁那年,另一栋房子一户人家养了一只狗,有一天我弟从他家门前过,那狗突然冲出,把我弟的脚咬了,我气愤不过,找根棍子,上钉仨钉子,去找那狗报仇。谁知那狗见了我竟然不怕,咬住木棍,到还把我甩了几个趔趄,脚上也差点让那畜牲打上狗牙的印记。 少不更事的我,就在那天对狗埋下了终身的仇恨,直到今天,我仍然只研究怎么打狗、烹狗,却从不去考虑养狗、爱狗。现今的世界上,喜吃狗肉与反对吃狗肉,仍然是阵容极不相当的两派。但不管怎样,狗终究没有被列上保护动物的名单。因为,有人就有狗,除非人也绝了。 摊主端上狗爪子,酒已喝了一半,闻到里面发出的酱香、卤香、葱香、姜香、辣椒香、八角香,不由得又喊了两瓶。 狗爪子上桌,摊主拿来两双手套,大意是要我俩用手抓了吃,但此时的狗爪子已经能够用筷子夹起,平空就少了一份大块朵颖的豪情,因为刚才的心情,现在不由有些后悔。 嚼在嘴里,感觉狗爪子并没有煮得很烂,也正因为了这点,才有了许多可供咀嚼的故事,否则,还不如来盆烂酥的狗肉。 边嚼着狗爪子,黎明前的黑暗竟悄悄过去,我和网友也不知东方之既白,收拾了心情,又把没吃完的狗爪子一包打了,招了辆“的士,”一路回家。 两人的大脑虽然都醉意熏熏,街上也是冷嗖嗖的,但古历12月16日清晨,从新街口到狮子坡,却铺了满街的狗爪子香。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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